流浪之袋鼠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六十七章 大厨,重回70年从放牧开始,流浪之袋鼠,飞卢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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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灵均很无奈,他没想到就他那点前世三脚猫的手艺,竟然在这个时代还成了大厨了。

昨天下午,王福兴队长就和许灵均说了。

今天队上杀了年猪以后邀请了场部的领导来队上吃饭。

因为上次验收马的那顿饭,七队有个好厨子做的一手好菜的事情就传了出去。

这不,场部的四队今天也杀猪。

可场部去的领导级别就没有来他们队上的高,这也让王福兴涨了一把面子。

据说今天不仅场部的董主任和后勤的徐文昌主任以及保卫部的王科长要来,还有场部的二把手也会来参加。

这对于七队王福兴来说可算是给足了面子。

王福兴提前让许灵均准备好,今天必须得把菜给做好了,需要什么都可以和他提。

所以这猪刚杀完,冯文斌预留好要请客的食材,剩下的才会给大家分配。

当然了这预留和分配都是有惯例的,按规矩办就行,谁也不会有啥意见。

猪蹄和猪头已经让牛凤英洗好了,这个时候已经炖到了锅里。

秦大茹刚才已经灌好了血肠,现在也煮到了锅里,正盯着给血肠扎气泡呢。

等一会这血肠好了,许灵均就把骨头给炖上。

至于剩下的好肉,许灵均就只留了两斤,等着一会炖菜就行。

就这么一头猪,队上的人们都盼了一年了,好肉大多都得给大家分。

这也算是惯例,要不然人们会闹意见的。

各个大队说是请吃杀猪菜,也就一队杀两头猪,能多吃点肉。

其他的大队杀猪吃的都是这些。

请客吃饭,有这些就行了。

况且还有心肝肺肠子啥的,这些做好了也够了。

不过这些东西在这个时代能做好的还真不多。

尤其是没见过啥世面的农村。

你说猪骨头好吃?

是好吃,可这个时代哪会像后世。

排骨卖的比肉还贵,骨头上故意留下大块的肉。

现在这骨头都踢得贼干净,哪有大肥肉好吃。

所以说除了一队,弄了大块肉,其他队请吃饭,也就猪头肉和大烩菜有点吃头。

当然了,就这对于这个时代也算是难得的好东西了。

三个小时了,许灵均打开锅盖,一股浓郁的香味飘了出来。

猪蹄、猪头以及下水都已经入味。

他拿筷子在猪头上戳了一下,很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些东西等客人来了,直接切好上盘就行。

大骨头当然也炖好了,这东西多少留了一点肉,一会儿拿大盆上就行。

之后的大菜就是炖菜了,酸菜、豆腐、大肥肉、血肠一锅烩。

剩下的菜也没啥了,就是来个炒鸡蛋,花生米,最后在打个汤就完事了。

当然了,牛凤英和秦大茹做的大馒头也不错。

紧绷绷的馒头皮,面香扑鼻。

“嫂子,大茹,过来尝尝咸淡。”

许灵均这货早就饿了,反正东西这么多,少点也无所谓。

再说了谁听说过能饿着厨子的。

牛凤英和秦大茹一听当然是秒懂,两人对视一眼赶紧上前“尝咸淡”去了。

“灵均,这东西你竟然做的这么好吃。”

牛凤英来了一块卤肥肠伸了一个大拇指说道。

东西就这么多,她们也只能吃点边边角角的。

倒是没想到这不受待见的肥肠,竟然被许灵均做的这么好吃。

“嘿嘿,好吃吧!我告诉你们,这东西做好了比肉都强。”

反正这东西多,他又剪了一截得意的说道。

这个时代都爱吃大肥肉,这肥肠可不怎么受待见。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个时代很多人都不会洗这东西。

哪有人舍得用白面玉米面啥的清洗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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