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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秦歌所言,苏文轩要进宫并不难,毕竟京西传人的身份摆在那儿。
秦歌说道:“明天你进宫,我先跟你混进去,再找个地方躲起来。”
苏文轩问道:“怎么躲?”
秦歌看看他,“比如扮成太监。”
苏文轩难得开起玩笑,“就算知舞师姐即将成为太子妃,那你也不用这般想不开……宁愿做太监,也要默默的守护在她身边,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真爱?”
秦歌凶神恶煞,“老子能一拳把你打残信不信?”
“……”
……
皇宫占地面积极广,在这京都之中,俨然是被高大宫墙圈起来的城中城,比起中州天上的玄玉宫,也是毫不逊色。
是夜,在皇宫深处,某座精致辉煌的宫殿中。
餐桌前,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在那铺着一层金丝黄布的梨木餐桌上,并没有什么奢侈的宫廷珍馐,只有几盘常见的家常小菜。
一位身着雪白宫装,眉眼如画,容貌气质俱佳的美妇将一块亮晶晶的肥肉夹到步知舞碗中,“知舞,来,多吃点,这可是母后拿手的红烧肉。你看看你,去中州的这几年人都瘦了。”
事实上,在去中州的这几年,步知舞身体发育很好,怎么也跟瘦沾不上边。
但在这世上,有种瘦,是父母觉得你瘦。
步知舞很无奈,她想起曾经秦歌跟她说过,晚上吃这么油腻并不好,可母后都已经夹到碗里,又实在没法拒绝。
步知舞桃腮微鼓,边吃边道:“母后,你这红烧肉,在焯水去腥之后,应该要多炸一会儿,八角也不要放太多,不然味道会苦……”
在还没去中州时,她总觉得母后的红烧肉是全世界最棒的,但是自从吃过秦歌的之后……
宫装美妇怫然不悦,跟小女孩儿一样嘟着嘴,还跺跺脚,对一旁那身穿白衣的俊美中年说道:“陛下你瞧瞧,这丫头才出去几年呀,现在一回来就开始嫌弃臣妾做的菜。”
这宫装美妇,便是当今皇后,雪芳菲。
而这俊美中年,便是当今圣上,步惊风。
面对雪芳菲的“诉苦”,步惊风只是苦笑不语,只顾闷头吃饭。
即便贵为皇朝圣上,但此刻却是毫无皇威,怎么看也不像个皇帝,反倒像是家庭地位比较低的耙耳朵男人。
雪芳菲突然将一块亮晶晶的肥肉夹到步惊风碗里,“陛下,你也尝尝,你最懂臣妾的手艺,你来评评理,臣妾做的到底好不好吃。”
“朕操!”见到那块晶莹剔透的肥肉,步惊风两眼不由大瞪,心头猛地一跳,反应有些夸张,显然是怂到极点,霍然抬眼看向雪芳菲,“还要我吃?”
老实说,雪芳菲的厨艺真不如何,步惊风吃了数十年,到现在仍是没吃习惯,但他每次也不敢说,只是闷头吃,每一顿饭,对他而言都是一种煎熬。
雪芳菲仰起脸,“怎么啦,你不是很喜欢吃吗?”
步惊风低下头,“嗯……菲菲做的太好吃了,我太喜欢了。”
雪芳菲得意的哼哼,偏头看看步知舞,有炫耀的意思。
步知舞掩嘴偷笑,什么也没说。
在这种幸福又温馨的氛围中,一家三口吃完晚饭。
雪芳菲开始动手收拾碗筷,她知道这父女俩还有正事要谈。
就像步惊风不像皇帝,雪芳菲在私下里也不像母仪天下的皇后,怎么看,都只是一个温柔贤惠、心疼丈夫和孩子的家庭主妇。
步知舞随步惊风来到书房。
“知舞,此去中州拜师学艺,看来收获不小。”步惊风揉揉步知舞脑袋,欣慰道:“而你的病,也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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