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追小偷追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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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凯在两个法警的押送下走进审判庭。
坐在被告席上后,他脸色惨白,呼吸急促,额头上布满了豆大的汗珠。
别看胡凯此前的庭审过程中似乎很嚣张的样子。
但这不过是色厉内荏罢了,其实他内心慌得一批。
尤其是在逼仄幽静的羁押室里,静静的等待着判决结果,这种感觉是极为痛苦和煎熬的。
激动的情绪逐渐平复下去,随之而来的就是宛如潮水一般的恐惧,绝望!
现在重新上庭,胡凯感觉自己的心都要从嗓子眼儿跳出来了。
很快。
法官和陪审员也相继走进审判庭。
“咚!”
法槌落下。
胡凯吓得整个人一激灵,冷汗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他低垂着脑袋,根本不敢抬头去看。
呼吸也越来越急促了。
陈忠汉扫了一眼,双手捧着判决书开始开始宣读:
“龙城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于胡凯诈骗罪一案,现已审理完毕。”
“被告人胡凯,在最近一年半时间里,陆续从十五名同学手中获取钱财,所有理由均为虚构事实,且超过承诺还钱期限后并未还钱。”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本院认为,被告人胡凯的行为,并非普通的民间借贷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
“现作出如下判决!”
“咕嘟!”
胡凯狠狠的咽了下口水,只觉口干舌燥。
双手紧紧抓着衣角,手心里满是汗水。
“被告人胡凯诈骗罪名成立,性质恶劣,数额特别巨大,且毫无认罪悔罪心理……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另外,被告人胡凯须赔偿十五名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共计RMB509020元。”
“以上判决,自审判之日起正式生效,立即执行!”
“如被告人对本判决不服,可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咚!”
法槌再次重重落下,声音在审判庭内回响。
判决书宣读完毕。
原告席上,姜白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抹微笑。
事情终于有了结果,而且无疑是一个让人满意的结果。
有的人借钱,是为了应急,是为了渡过难关。
而有的人借钱,或许在他开口的那一刻,就已经做好了赖账不还钱的准备。
前者无可厚非,谁都有困难的时候,谁都有囊中羞涩的时候。
亲朋好友互相帮助,这才是一个有温度有人情味的社会。
但对于后者……
这种“名为借钱,实则抢劫”的行为,就应该受到惩处,就应该人人喊打!
大多数人可能不太好意思跟亲朋好友翻脸,即便是对方真的不准备还钱,也几乎不会撕破脸直接要。
而某些厚脸皮,甚至是不要脸的人,利用的就是人们的这种心理。
胡凯也是如此。
反正那些老同学一个个的,也不好意思张嘴让他还钱。
即便是鼓起勇气好不容易张一次嘴,胡凯轻飘飘的说句“最近手头紧,过段时间肯定还你”也就应付过去了。
所以他才会愈发的变本加厉。
把这当做发家致富的秘诀。
只可惜,不走正道终究会翻车。
有如今的下场,只能说一句“活该”!
姜白颇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
整个人都舒坦了。
反观被告席上。
胡凯仿佛一下子失去了全部的力气,如丧考妣的瘫在椅子上,满脸的绝望。
十年零六个月的刑期!
还有比这更绝望的事情吗?
胡凯茫然又无助的四处看着。
最后,目光落在杜彦森的身上,嘴唇颤抖着说道:“杜,杜律师,救我,我要上诉,你救我……”
杜彦森瞥了他一眼,面无表情,一句话没说,起身离开了。
“杜律师!杜律师!你不能不管啊我,你……”
胡凯扯着嗓子大声叫喊着,仿佛是拼命地要抓住这根救命稻草。
只可惜。
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救命稻草离自己越来越远。
……
出了法院之后,姜白把判决结果同步到威信群。
群里顿时就炸开了锅。
“十年半!我去,居然判了这么久!”
“我在庭审公开网看了这次的庭审直播,没想到胡凯都上法庭了,居然还是那么嘴硬,对自己的行为没有感觉到丝毫的愧疚,冥顽不灵!这样的人,就活该有这种下场。”
“我也看直播了,不得不说,胡凯真是太秀了,居然能说出刑讯逼供这样的鬼话来,真当警察叔叔是陪他过家家呢?”
“别提了,我因为上班看庭审直播被老板抓到,被吊了一顿。”
“可问题是,胡凯进去了,他爸妈进去了,他们整个家族差不多都进去了,咱的钱咋要回来啊?”
“钱不重要,我对钱不感兴趣,我只对把人送进去感兴趣。”
“……”
群里一片叫好。
只能说,同学们苦胡凯久矣。
看到判决结果后,一个个都激动不已。
有时候即便是借出去钱不多,但偶尔某一天想起来,谁谁谁借了多少钱都这么多年了也不还……大好的心情可能瞬间就破坏了。
不过现在好了,欠钱不还的狗东西进去了,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就一个字,爽!
姜白坐进车里,正准备驱车回家。
看到群里有人对赔偿提出疑问,他便在群里解释了一下。
关于这一点,姜白特意请教过罗大状。
坐牢是承担刑事责任,而经济赔偿属于民事责任,当事人承担了刑事责任后,有民事赔偿的,还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
比如张三开车撞了人,叫嚷着宁愿坐牢也不愿意赔钱,不好意思,这种情况下,你既要坐牢,也得赔钱!
如果说真的无力承担民事赔偿,可以跟受害人协商分期偿还。
如果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关于这些,都是有法律依据可以作为支持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关于赔偿费用支付方式有过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对执行方式也有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想人民法院神情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反正这钱肯定是能要回来的。
看到姜白的解释后,群里同学们都恍然大悟。
而姜白则开车回家,准备录制视频。
这次的案件太“亲民”了,太典型了。
借钱不还的情况,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
有借有还也就算了,但俗话说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任何时代,任何地方,从来都不缺少借钱不还的垃圾人。
这期视频发出去,应该能引起极大的共鸣。
姜白在书房里简单布置了一下,面对镜头缓缓开口了:
“哈喽各位亲爱的观众老爷们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姜白。”
“相信大家看到标题后,不难猜到这期视频的主题。”
“很多人应该都遭遇过借钱不还的情况吧?亲朋好友张口借钱,你碍于关系不好拒绝,可这钱借出去容易,想要回来可就不一定那么容易了。”
“我最近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接着,姜白把胡凯跟自己借钱的情况大致说明了一下。
“本来我以为这就是普通的民间借贷行为,可是当胡某把我的联系方式拉黑之后,我感觉到不对劲了。”
“我请教了某位律师大牛,他跟我说,这不是借钱,可能已经涉嫌诈骗!”
“于是我立刻报警……”
重点来了。
虚构事实,多人,逾期不还,恶意抹黑,骗财骗色,借网贷……
这些关键词组成了一个让人看了就火大的故事。
而正是因为胡凯这一系列的骚操作,才使得原本一件普普通通的民事诉讼,上升到了刑事层面。
如果他只是跟一两个人借钱,哪怕是以虚构事实为理由,哪怕是逾期不还,也不可能会被认定为诈骗。
可人数一旦多了,这性质就变了。
刑法中对诈骗罪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而诈骗罪具有四个构成要件: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二)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毫无疑问,胡凯的行为满足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诈骗罪!
且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这个档次,量刑以有期徒刑十年为起点。
“这次的案件中间还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在收到警方寄送的刑事拘留通知书后,胡某的父母来到了龙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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