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特慢啊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百七十四章 两心三肺之体,所向无敌之心,神诡世界,我能修改命数,白特慢啊,飞卢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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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头飞起,血泉喷涌!

孟长河抽出并拢如刀的手掌,紧紧攥住那颗仍在跳动的心脏。

像是握住成熟饱满的殷红桃子,轻轻一捏。

大股的血水噗呲冒出,浸透在五指之间。

黏糊的汁液溅在阴鸷面皮上,进一步刺激他内心的杀戮欲望。

身穿云鹰袍的缇骑尸身,无力地仰面倒下,眼中残留浓重的惊恐。

“多好的味道啊!原来杀人割草,竟是这般痛快!血神无上,诚不欺我!”

孟长河仰起头,用力捏爆手中的心脏,好似想要挤出更多血水。

滴答,滴答。

如饮美酒,醇香浓郁。

不多时,他的唇齿之间尽是殷红,眼中闪过迷醉之色。

仿佛食人的恶鬼罗刹,显得格外可怖。

呜呜呜,阴风阵阵,好似鬼哭神嚎,卷过凄冷泥地。

此处是黄泥大岗偏北的一条小路,约莫有三十余名云鹰缇骑从这里经过。

片刻不到的时间里,埋伏其中的孟长河就将这些人杀得一干二净。

他曾为北镇抚司的千户,只差一步就可以换血大成,铸成法体,武功境界自然不差。

尤其面对一帮云鹰缇骑,更是如屠夫杀鸡宰牛,没有任何难度可言。

“北镇抚司……呵呵,若非敖景欣赏那个泥腿子,故意打压,我何至于沦落到这个地步!”

孟长河心中愤懑,犹如火上添油,凭空窜起熊熊烈焰。

他当年扶持林碌那个蠢货,给自己四处敛财,积累兑换武道资粮。

想的是,早些晋升四重天,把与之竞争的周行风和徐应求踩下去。

再立下几次无可争议的大功劳,或者投靠朝中的几位公侯。

北镇抚司指挥使的宝座,极为可能会落到自己手里。

届时,成功摆脱严盛的操控,锦娘也不用再受辱。

只可惜,时运不佳,欠缺几分。

孟长河暗中买卖百户、总旗、小旗这些官位,已有七八年之久。

俗话说,夜路走多了,迟早撞到鬼。

谁能想得到,他会碰上那个桀骜不驯,蔑视上官的纪渊。

而且,不仅没有压服那个泥腿子,反而还走了天大的霉运。

莫名其妙被孤弘子和余东来牵连进去,沾上白骨道余孽的脏水。

最后惹来指挥使敖景的雷霆震怒,直接被夺去官身。

直接从高高在上的五品千户,跌下云端,成了金刀严府的赘婿。

受尽府中下人的背后议论,冷嘲热讽,以及各种羞辱。

念及于此,回忆种种。

孟长河胸膛起伏,怒火更烈。

他的双眸赤红,好似滴血。

“已经剪除两股了,还剩下几个小旗,倒也不急着杀掉,慢慢玩。”

他体会着这股怒气、杀意与凶戾,嘴角挑起残忍笑意。

默默运转内息,四肢百骸生出莫大的吸力。

每一寸血肉都像是活转过来,不断地叫嚣着饥饿。

皮膜胀起,筋肉蠕动,好似撑裂肌体,绽出几道狰狞的口子。

犹如嘴巴张开啃噬,将黏糊的血水、炸碎的肉块,统统吞吃进去。

这就是血神的恩赐!

无需什么资粮的供养!

因为,对于血神门徒而言。

众生万灵皆为牲畜,无一不可杀之,不可食之!

再者,每一次精彩而残暴的杀戮毁灭,都会得到血神的注视。

倘若表现得好,便能得到垂青与恩赐。

比起潜心苦修,效命朝廷,不知要胜过多少!

“只等杀尽这些杂鱼,差不多就能养出第二颗心脏了!

若摘下严盛的脑袋,剥皮拆骨,再添几分血罡之能,

真体就可大成!”

孟长河舔了舔嘴角,眼中浮现激动之色。

他所炼的血罡真体,大成之后。

可以脱胎换骨,生出两心三肺。

生机之强悍,堪称世间罕见。

即便被刀剑枭首,也能再活个一时半刻。

倘若推动到气海四境,凝练真罡入体。

号称,血罡不灭,生机不绝!

比起黑龙台那些需要昂贵功勋兑换的上乘绝学,更显强大与诡谲!

“就是不知道严盛那个老家伙,能否拖得住秦无垢!

赵无烈除掉纪九郎后,也许还会对我下手!

毕竟,只有死人才能永远保住秘密,做到万无一失……

哼哼,虽然血鹰卫没有登记在兵部名册上,但我手上有赵无烈的铁鹰令牌,这可做不了假!

如若交给北镇抚司,按照敖景的暴烈性子,自己看重的天骄种,还有收养的义女,

都死于鹰扬卫的刺杀……哈哈哈,那就有好戏看了!”

孟长河眸光闪烁,神色阴鸷。

肌体表面萦绕着层层血色火焰,剧烈燃烧,不断跳跃,像是富极其有灵性一样。

他深吸一口气,环顾四周。

见到散落的残肢碎肉,滚动人头。

五指如钩,似鹰爪张开。

气机翻涌之间,摄拿数十口腰刀,猛地插入泥地。

再逼出一点精血,使之漂浮于半空。

又用几十颗人头堆成稍小的京观,似是举行某种祭祀。

口中念念有词,吐出拗口而晦涩的音节:

“血祭血神……”

随着祈祷开始,孟长河体内如同擂鼓。

他的那颗心脏狂跳不已,好像随时都要震破皮肉,挣脱出来一样。

周身大团血肉被使劲挤压,仿佛水泵般喷出浓郁血气。

忽地,筋骨皮膜像是猛地被拉开,发出弓弦崩弹的炸裂声音。

胸口下方,不知何时凝聚出拳头大小的模糊之物。

像是开闸泄洪,雄浑的血气反复冲刷,浇灌精神。

从而使得那团血肉渐渐清晰,形成第二颗心脏。

血魇之心!

可以不断地吸收血能,对五脏六腑进行修复。

除非受到致命的伤势,否则都能吊住一口气,治愈回来。

“血神在上,为我见证!祝我功成!”

孟长河很快就完成转化,铸成的血罡真体更进一步。

还差两肺,就能突破换血三境,冲击四重天。

到时候,便是赵无烈、敖景。

那些平时卑躬屈膝,奉为大人物的武道高手。

他也能与之放手一战,不用畏首畏尾!

“想要成为血神钦定的圣子,必须拥有百胜之绩,无敌之心,强绝之力!

我定能……做到!”

孟长河那双血红眸子,掠过强烈的渴望。

他望向黄泥大岗的另一方,那处大片的茅草丛。

原本打算继续绞杀那几个小旗的念头,一下子消散殆尽。

杀死强大的敌人,斩杀危险的猎物,置身于修罗沙场,屠数城灭一国……这才是血神门徒应该做的事。

“没错,严盛,秦无垢,纪渊,血鹰卫……他们都是扎在我心头的尖刺,非要拔出来才能痛快!

若能拧下这些人的脑袋,我就能晋升为‘门徒’,得到更好的恩赐!”

孟长河心思浮动,耳边似是传来战鼓、兵戈的虚幻声音。

杀戮欲望高涨之下,他的衣袍飘动,犹如一道血影窜入山林。

……

……

“他竟一举斩杀六大换血!这泥腿子初入换血就如此强横!究竟成了几条气脉?”

严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余光瞥见茅草荡所发生的那一幕,似是感到万分惊诧。

他见过赵无烈所养的血鹰死士,坦诚来说,绝非什么不堪一击的孱弱之辈。

恰恰相反,个个都是从尸山血海杀将出来,且又精通合击阵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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