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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都。
万和园。
气温渐渐升高,露台上一些不耐热的草花已经渐渐生出了萎蔫之势。
陆川一大早起床便将它们一一搬到靠墙的遮荫处,希望能维持更长时间的寿命。
其中有一盆荷包蛋麦秆菊,是他的心头爱。
因为自去年九月移栽到现在,它的花从来就没有谢过。嫩绿的叶子,白色的蜡质花瓣,黄色的花心……
浇水的时候会羞答答合起来,倘若摘下花朵,不需任何处理方式,一年半载也不会有变化。
但此刻,伴随着气温偶尔向二十五度蹿升,它的状态已然很不好了。
编辑云峰来时,他正拿着花剪将所有花枝都修剪到一个竹编小藤篮中,又将藤兰放到了一旁的茶几上。
云峰坐在那里,看着这一枝枝还鲜嫩着的花朵,不由有些担忧的看着他:
“你不是最心疼你的花花草草吗?怎么这说剪就全剪了?”
整个花盆都剪秃了。
陆川却轻描澹写:“草花不耐高温。”
随后问他:“喝茶叶还是喝蜂蜜水?”
这话问的稀奇!
云峰笑了起来:“我一大老爷们儿又不解酒,我喝什么蜂蜜水?茶叶,茶叶就好。”
陆川“嗯”了一声,此刻打开冰箱。
但不知为何,云峰却总觉得他瞧起来不太开心。
但转念想想:不应该呀!
前两天聊天时感觉还挺稳定的,怎么就突然不开心了?
正琢磨着,水流声响。
他抽了抽鼻子:“这茶叶闻起来好香啊!”
陆川正在给他倒茶,闻言嗯了一声:“别人送的。”
他穿着一身浅灰色的家居服,纯棉且柔软的套头衫宽宽松松的套在身上,袖子处微微向上捋起,显出了那劲瘦有力的小臂。
因为长久不见太阳,手腕内侧呈现出一股冷白的色泽,隐约能看到里头青色的血管。
只这个角度的话,他瞧起来是全无瑕疵的,甚至堪称俊美,一身书卷气尤其出众。
但……
当他端着茶杯向沙发边走来时,盘踞在太阳穴和颧骨处的隐约疤痕顺着耳畔一路向脖颈延伸,整个人便仿佛白玉有瑕,越发让人心痛。
想到这里,云峰也是暗自叹息一声。
以前陆川从不在自家待客,他们见面,不是约附近的餐馆,就是街头小巷的美食摊。
可自打他属于半毁容状态,估计根本就没有再出过小区吧?
他还处在恢复期,连外出饮食都很麻烦。因此,当云峰想要见面聊时,陆川就破天荒给出来家里的地址。
此刻再看看这屋子——
干净,简约。除了随处可见的花花草草之外,所有东西都井井有条,让人瞧着就心情放松。
就是……作为一个单身男人的家,未免也显得太干净了些吧。
茶杯被放到他的面前,那股幽香扑面而来,使得他瞬间忘记了脑子里杂七杂八的念头,只深深沉醉道:
“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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