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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好景不长,后来部落的强者,最后一任被聚光灯照过的大祭司挂掉了,再也没有人能聆听所谓的神谕,于是部落实力一落千丈。

听到此处,陆佳对着所谓的神谕有了些认知,既然聆听两句神的废话就能够千秋万载一统江湖,那么可以推算出,在这个莫名其妙的时代,除了这些半开化的野蛮人,必然还存在另外少量的更强大的人类,他们拥有远超这一主流时代的技术手段,随便施舍一丢丢的边角料技术,就足以让天命部落从同侪中脱颖而出,牛叉得不要不要。

只是不知道这些所谓神,他们的技术处于什么层次,是蒸汽时代,还是电气时代,按说应该没达到智能时代,否则遍地都是机器人和生化怪兽在乱跑,哪里还有这群野蛮人什么事情。

不过想想又觉得说不通,陆佳脑海中浮现出酋长腰上围着的那条破烂兽皮,暗忖如果众神真是一群科技狂人,他们怎么会容许自己的代言部落停留在如此原始蛮荒的阶段,丢不丢人哪,连地位最高的酋长都穿不起一条像样的裤子。

排除了这种科技时代存在的可能性,那么就剩下另一种可能性,所谓神乃是一些拥有法力的修行者,发现天命部落往届大祭司拥有修行的天赋,于是随便丢个仙丹,打造出一个筑基期乃至金丹期,以供驱策。

与科技时代的强者存在本质上差异的是,科技时代强者即便再强,也还没摆脱肉体凡胎桎梏,他们顶多把同类当做奴隶,而修真时代的强者已经不能算作人类,仙凡有别,在他们眼里,凡人皆为蝼蚁,穿裤子与否根本不重要,换句话说,即便酋长配齐西装短裤人字拖,也不过是一只装在套子里的蝼蚁!

嗯,这么解释就合理多了。

这悲催的天命部落,在命运的齿轮下,浮起又沉底。百多年前,部落的上一任最强者大祭司,这位神的选民获得众神的眷顾,勉强被提拔成了同类的存在,野心随着实力的大涨而迅速膨胀。那些年,在大祭司带领下,天命部落兵锋所指无人可敌,大有剑在手问天下谁是英雄之势,诚然,没有谁可以延缓部落扩张的步伐。

在那段逐鹿草原的峥嵘岁月里,天命部落奴役了大中小部落不下百个,奴役的人数连天命部自己人都点算不清,风头一时无两,将整个草原折腾得乌烟瘴气。

可惜好景不长,正当部落欣欣向荣,准备冲出草原走向世界,创造属于天命部落的黄金时代,制霸整个天下之时,意气风发的大祭司非常不争气地被别的部落做局给干掉了。这个恶心的剧情反转直接导致天命部落黄金王朝之梦的破碎,他们一方面失去了无敌强者,另一方面再接收不到那群上仙的香火眷顾,仙宝法器之物用一次少一次,打击何止沉重,用一蹶而不振这个词语形容恰到好处。

大祭司在的时候,可谓八荒六合唯我独尊,老子想打哪个打哪个,把其他部落虐得一点脾气都没有。为了生存,众部落只能奉上最后一份口粮,献出最后一个姑娘,没办法,形势比人强。

如今好容易做局阴死了大祭司,大家要是不趁机落井下石一番,怎对得起天命部落这多年的浓情厚赐。于是,一夜之间天命部落成了众矢之的,墙倒众人推,当真是报应不爽:当年老子想打哪个打哪个,现如今哪个想打老子打老子。

所幸部落虽然失去了大祭司这位第一强者,再也听不到所谓天命,但是多年积存的底蕴仍在,掏出压箱底的战略导弹级别武器,倒还不至于被一波流拍死在沙滩上。

只是坐吃山空终有穷尽,天命部落兵力日渐折损,局势越来越差,撑得过初一未必能坚持到十五。这情景就像一个下肢已瘫痪的老者,撑起干枯的臂膀,绝望地抵挡着蜂拥而来准备食腐的秃鹫,不时被撕下一条肉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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