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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来了,洛桑,洛桑——这个名字是有典故的。”
一条偏僻的小路上,泰尔斯看着远处升腾起的庆典烟花,恍然开口。
“什么?”
希莱从他身后赶来,脚步虚浮,神色颓唐。
“这不是个普通的名字,是个文学角色,不,也许史上真有其人,”泰尔斯抠了抠下巴,若有所思,“一两百年前,‘坏血’洛桑是黄金走廊上臭名昭著的大盗巨匪,一生作恶无数,罪行累累。”
“你怎么知道的?”希莱奇道。
“吟游诗、骑士小说和戏剧。”泰尔斯耸耸肩。
尤其是收藏在耐卡茹的藏书室里(自女大公继位后,封藏多年的库存重新开始增加),在星辰国内看不到的那些。
“噢,殿下果然见多识广……”
走在第三个的斯里曼尼先是一脸佩服,随后疑惑道:
“但是,坏血洛桑?坏血?为什么这么叫他?”
在辩护师的身后,哥洛佛左右转头:罗尔夫抱着一段义肢,倚着他的一边肩膀,艰难行进,凯萨琳捂着断臂,靠着他另一边肩膀,颤颤巍巍。
两人均是一脸疲惫,时不时嘶声闷哼。
而作为人力助行棍的哥洛佛被夹在中间,只能生无可恋地叹息。
他宁愿留在桥墩底下,跟那个洛桑二世一决死战。
“因为洛桑,我是说洛桑‘一世’,至少在文学作品里,是个背叛了领主与信条的卑劣骑士,”泰尔斯回忆道,“不止如此,他亲手杀害了自己的父亲和老师,叛出家门,犯下世所不容的弥天大罪,只为了证明他比他们强。”
这话说得众人齐齐皱眉。
“一听就是十恶不赦。”斯里曼尼啧声道。
“坏血。”哥洛佛喃喃道。
泰尔斯点点头:
“在一些作品里,他还有其他外号——‘恶子’,‘罪种’,‘害群骑士’,‘背叛之剑’,但基本上大同小异。那个黑衣杀手,他既然有‘洛桑二世’这样的外号,那也许是……”
“一定是特恩布尔起的,”幻刃凯萨琳阴仄仄地开口,“那老逼登没文化又爱装逼,他就喜欢看话剧,然后拽戏词充样子,手下们还得拍他马屁‘帮主知道得真多。’”
凯萨琳呸了一声。
“等等,害群骑士,你这么一说我也有印象了,”希莱努力回忆道,“但我记得他只是配角,有他登场的故事里,真正的主角应该是……”
“‘狼敌’凯拉。”泰尔斯肯定地道。
众人发出一片“喔”的恍然之声。
王子抬起头,看着天空上方炸出不同色彩的焰火:
“作为近代冒险题材作品里,最受欢迎也最有浪漫色彩的英雄主角,凯拉·璨星有着——吟游者们创作出来的——无数敌人和对手,有的取材史实,有的纯属虚构。但即便在‘狼敌’那么多的敌人里,‘坏血’也算得上最残忍狠毒、卑鄙狡诈的一个,武艺超群又智计惊人,偏又毫无原则,令人生畏。”
这几个形容词说得众人一阵安静。
“那洛桑‘二世’……二世……”斯里曼尼沉吟着。
“拜托,告诉我他死了,死得很惨。”希莱一脸疲惫。
“嗯,在大多数故事里,坏血洛桑最终败在狼敌的刀下,含恨而死,而少数结局里……”
泰尔斯抬起头,神情凝重:
“他们同归于尽。”
周围一阵安静。
泰尔斯反应过来,连忙挠头一笑:
“没关系,不管故事里的洛桑如何,但那个洛桑二世,他可算落在咱们手里了,到时候想怎么把他搓扁揉圆都……”
“不。”凯萨琳突然出声。
只见她怔了一会儿,不顾其他人的奇怪眼神,看向泰尔斯:
“我相信您的卫队很厉害,殿下,训练有素,身手高超,但是,但是……”
她欲言又止。
泰尔斯疑惑道:
“凯萨琳?”
幻刃深吸一口气。
“我年轻时见过洛桑二世杀人的样子,很可怕,”她担忧道,“但刚刚我有种感觉:他比以往更厉害了。”
比以往更厉害?
众人齐齐一顿。
“别开玩笑了!人都会老的!”
斯里曼尼勉强笑笑,努力说服他人,也说服自己:“而且他只有一个人,而泰尔斯殿下,您的王子卫队里一定全是王国顶尖的高手,守卫王室,他没法战胜那么多……”
“他不需要战胜他们,”凯萨琳摇头,“洛桑只需要突出重围,再往阴影角落里一躲,然后我们,我们就只能继续担惊受怕。”
斯里曼尼的笑容消失了。
泰尔斯咽了咽喉咙,觉得有必要提振一下士气。
“听着,我知道他很厉害,否则也不会有这个绰号,但是……”
但是凯萨琳想透了什么,咬牙开口:
“殿下!”
她倚着哥洛佛,一瘸一拐加快脚步:
“拜托,请您派个人去北门桥。”
斯里曼尼皱眉:“兄弟会的地盘?”
凯萨琳点点头,喘息不定:
“去找‘头狼’拉赞奇·费梭,告诉他,告诉他发生了什么,让他去找来——黑剑。”
泰尔斯神情一动。
众人又是一阵安静。
“黑剑?”
斯里曼尼一愣:
“黑剑?那个传说中会巫术妖法,不老不死的兄弟会老大?”
“他不是传说,也不会巫术,”凯萨琳摇了摇头,冷哼一声,“但是,对,他确实讨人厌。”
泰尔斯忍不住道:“有必要吗?”
“面对洛桑,唯有如此,唯有这种级别的高手,我们方有一线希望。否则等洛桑二世逃脱,休养完毕,找上门来,”凯萨琳很是坚定,“无论是我还是他,我们都得死。”
而你们保护不了我。
泰尔斯听出了她没说出来的话。
好吧。
“那简单,我向复兴宫修书一封,”泰尔斯从容不迫,微笑以对,“把阿拉卡·穆或者罗曼——哦,我是说把王国之怒或者传说之翼调过来,坐镇帮忙?”
王子看上去把握十足,成竹在胸,连希莱都忍不住刮目相看。
斯里曼尼闻言精神大振,挺直腰板,一扫晦气:
“诶,那洛桑二世区区蠹贼,哪里用劳动这两位的大驾……”
只有去过西荒的哥洛佛和到过要塞的罗尔夫,两人对视一眼,表情古怪。
而凯萨琳盯着把握十足的泰尔斯,盯了很久很久,仿佛看穿了什么。
在泰尔斯难以忍受,想着要不要咳嗽转移注意的时候,凯萨琳叹气开口。
“我知道,殿下,你所说的均是不世出的绝顶高手,他们是战场上的杀神,军阵中的猛将,但是,”幻刃忧心忡忡,她看了一眼罗尔夫,但后者撇开头不敢看她,“不一样的,洛桑二世,他是行走在城市街巷里的刽子手。”
众人闻声一凛。
“他们也许能战胜他,打败他,逼退他,但他们杀不死,也抓不住他。”
凯萨琳的神情越发坚定:
“只有一个人,一个人可以。”
感受着对方的眼神,泰尔斯皱起眉头。
“听着,我见过黑剑,甚至见过他战斗,我知道他很强,但至于那个洛桑二世,不管这外号有什么深意,跟‘坏血’有什么关联……”
王子叹了口气,狐疑不已:
“他能比得上黑剑?”
凯萨琳怔住了。
“比得上?”
几秒后,血瓶帮的前老大呵呵一笑。
“哈哈哈哈哈,年轻的王子,你知道吗,”她看向地面,神情凄然灰暗,“当年,当黑剑刚刚成名的时候,我们是这么说的……”
凯萨琳抬起头,眼神冰冷:
“他能比得上洛桑?”
微风吹来,焰火明亮,众人默默行进,不发一语。
泰尔斯吐出一口气:
“我知道你的意思了,对,也许黑剑是唯一击败过洛桑的人……”
但凯萨琳打断了他。
“不,他没有。”
幻刃垂下了头。
“是其他人,”她幽幽道,“特恩布尔确实是死在黑剑手里,但是当年,当年真真正正击败了洛桑二世,让他就此败亡的……”
凯萨琳抬起头,神色狠毒:
“另有其人。”
————
“拖住他的脚步!别让他再移动了!”
在托莱多的怒吼声中,桥墩底下的战斗凶险而激烈:
洛桑二世顶着四人的联手围攻,在刀光剑影中闪转腾挪,挡拆招架,狼狈又惊险,卫队的其余人则守卫外围,虎视眈眈,随时准备顶上。
“我来封住他的剑,你瞅准了——”
“跟紧,守住外围!”
“对着躯干四肢招呼,抓活的!”
“死的行不?不是复仇吗?”
“那就便宜他了!”
“把他往死角逼!”
“不是你,涅希,你站好你的位置就行!”
除了最里层直面敌人的四人之外,其余人也彼此呼应提醒,或寻求配合,或纾解压力,他们的站位随着战斗中心的变化缓缓移动,但在托莱多的指挥下,卫队阵型始终定死在桥墩下的范围里,防止洛桑二世突围脱逃。
就在此时,躲开摩根一记杀招的洛桑二世一个返身,手腕一翻,直扑身后的孔穆托!
“换人!”
站在高处,一直盯着战况的马略斯突然暴喝开口:
“现在!”
许多人还没反应过来时,在一旁拄剑休息的米兰达一个闪身,上前架开洛桑的反击一剑,时机正好,让气喘吁吁的孔穆托得以退下,撤到外围休息。
洛桑呸了一声,但卡朋刑罚官的斧子已经从侧面砸来,他不得不放弃追击,回身闪避。
马略斯呼出一口气,眉头却越来越紧。
“快一刻钟了,正面围攻的人手都换了第二轮了,”掌旗官雨果·富比来到他身边,“比想象中棘手得多啊。”
马略斯没有说话,仍然目不转睛地盯着激战中的洛桑。
绰号“鬼魂”的雨果眯起眼睛,看着洛桑二世在四人围攻的阵势中寻隙穿梭,时不时还与外围的第五人交手,啧舌道:
“啧啧啧,单枪匹马,却丝毫不惧多人围攻,这有让你想起谁吗?”
但马略斯却摇了摇头。
“不,你说的那人天纵奇才,依靠的是无与伦比的感知与观察,瞬息接收战局里钜细靡遗的所有信息,将整个战场融合成一个整体。在那人眼里,他面对的不是多人围攻,而是一只漏洞百出,自相矛盾,协调性极差,连路都走不稳的多头与多肢怪物,肢体越多越弱,不足为患。”
雨果轻声一笑:
“所以你才安排了这个绞杀阵型,四人主攻,不多不少,搭配出手,伺机轮换,专克极境高手?”
他说话间,卡朋和奥斯卡尔森齐齐压上,一者进攻一者封堵,加上休息好的米兰达,逼得洛桑二世难以招架,只能再度退后,在最不舒服的角度出剑,与摩根的凶险双剑近距离硬拼一记。
“漂亮!”
“哎呀就差一丁点!”
“打得不错,再接再厉!”
“照头怼啊,摩根!对他就别好声好气了吧!”
在卫队的一片呼喝声中,马略斯的嗓音越来越轻,听在雨果的耳中,却越来越重:
“但是此人,这黑衣杀手的策略与那人恰恰相反:身受围攻,他看似处于下风狼狈不堪,实则一直在保持移动,从未停歇,同时利用反击威慑对手,牢牢控制与四人之间的距离和角度,让自己同一时间内始终处在一对一,顶多一对二的战斗里,扬长避短,只需专注一到两个敌人,最大限度避免受多人围攻。”
马略斯眯起眼睛:
否则,只要他步伐稍慢,身位略偏,不幸落入四人同时,或者仅是三人同时的绞杀里,那战斗早就结束了。
“相比起那人,这杀手面对多人围攻的策略是充分利用空间,把战场拉宽,切割成无数碎片,他每次只对付其中一片,将整体的以少打多,转化成局部的以强凌弱。”
雨果蹙眉:
“听上去像是街头混混打群架的策略:被围了就跑,边跑边打,找到机会就照着一个人死怼?”
“不管你信不信,雨果,有些时候,混混打架和战士对决乃至沙场打仗的内在逻辑,其实相差不远。”
雨果表情不爽,他重新把视线转移回战局:
“那就是说,实际战况并非是这家伙被四个敌人围攻了十分钟,而是他——即便是受到种种掣肘,只能有限发挥的他——主动挑选战场,跟每个敌人单独决斗了两分半钟?”
马略斯点了点头。
对。
是这样的一对一决斗,在十分钟里,分别发生了四次。
雨果明白过来:
“这就是为什么,以亚伦德的身手,他们还如此辛苦,久攻不下。”
掌旗官面色一寒: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收紧阵型,逼拢内围,削减他闪躲翻滚的空间,让他无处下脚,遑论移动!”
“那就正中他的下怀。”
嗯?
雨果再度疑惑。
“强弱相生,此消彼长。若我们收拢内围,缩小空间,就意味着放掉了外围,空出了身后,”马略斯冷静地道,“对,也许他再难通过移动来扬长避短,被迫落入围攻,但他只要拼着受伤硬扛一记,冒险突破第一层防线,而薄弱的外围又没有足够人手拦截拖延他,那他就能利用我们身后的空当扬长而去,无阻无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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