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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了,那一次外婆比我吃得还多,不也……”
话没说完,就被老妈直接一暴栗打断。
当天下午,周至的同学死党们就找了过来。
老妈上班去了,家里一伤一残,都行动不便,最后周至干脆将阳台门和大门全打开,让来的人能够直接进客厅。
有男孩,也有女孩。
县城就这么大,基本都是从小学开始就一个年纪的同学。
放假了大家在街上玩,经常逛着逛着就从小群变成大群,周至动手术也算同学间一个新闻,大家都来看,感到新奇好玩的居多。
一个下午周至就应付了好几拨。
男孩和女孩到了初中往上,相互间也会有暧昧的好感,周至在城里的死党,加起来就是朦朦胧胧的两对和三个“单身狗”。
不过剩下两个都有自己的“外围”,就周至这条是纯种。
还有一个好听的称呼——灯泡儿。
初中交好的同学,一般都是曾经同桌,然后上学放学基本顺一条路,可以相约回家的一群。
周至的死党是初中一个班里学习较好的,到了高中,大家分到了各班,但是上学遇到也会一起走,放学也会相互等待,一起回家。
假期里也会经常聚到一起,主要就是在周至家,好吃的东西多,还不用忌惮父母的态度;
还有就是方文玉家,方文玉老爸是武装部的副部长,家里边有准星校准镜,刺刀,军用望远镜,高射机枪弹壳,还有压缩饼干和民兵用的军事书籍。
武装部院子里还有训练场,以及杠铃石锁单双杠之类的器械。
好玩的东西比较多。
方文玉手里还有武装部一间空库房的钥匙,方母家教严,家里进了女孩子就跟进了贼一样,因此大家更常在空库房里聚会。
方文玉长得剑眉星目,是周至他们这届的校草,不光学习厉害,体育也厉害,每天早上六点半,就要被他爹叫起来跑操场练器械。
学习好就算了,还帅;帅就算了,还一身腱子肉;一身腱子肉就算了,还有他爸的军服穿!
前边都还好,最后这条,简直就太没天理了!
得到军服加持,帅逼就变得更帅,年级里边不少女生都对方文玉很有好感。
这娃一身遗传的军人气质,从小到大都是班长,校队委成员。
用老妈的评价就是——满城穿军装的娃不少,但全是小流氓。就方文玉一个正经货色!
这话说得其实大差不差,因为如今城里小流氓最喜欢的打扮,就是穿一条超级宽大的军裤,裤裆底部能到膝盖头不远,俗称“吊裆裤”。
吊裆裤用武装带系着,下头裤脚规整地挽起来几圈,还要收成小裤脚的形状,一定要露出高帮的回力白球鞋。
方文玉穿的也是吊裆裤,不过裤脚不玩小流氓们那些花活,上身是他爸每年都能领到的“干部服”,脚上是他爸的皮鞋或者高帮皮靴,靴子底还加钢板,那可是这年头正经难得的货色,军人家庭的气质拿捏得妥妥的。
现在七个只到了两对,方文玉玉树临风一般站到家里布沙发边上,对周至居高临下地说道:“没啥大不了的,阑尾炎而已,休息半个月的事儿。”
周至觉得,这尼玛大帅逼怎么有点领导干部慰问受伤群众那味儿。
还没等周至开口,方文玉又道:“期末考完试大家开了个联欢会,可惜你不在,粉笔字我写的,好丑。”
“咏梅!把期末考试的卷纸拿来给肘子,这可是胡老师特意交代的。”
“走开走开。”周至没耐烦地挥手:“方大帅!这么赶着装大个萝卜,那就是熊猫回来了呗?”
刚进门的另一个帅哥就笑得给给给的:“可不!这狗日都装了一路了。”
笑完又嘲讽周至:“老子打前锋的都没事儿,你一边后卫倒被丢翻了,这我就得批评你一下了,真特么给我们老二班丢人!”
说话的是闫霄,因为是校足球队前锋和队长,长得机灵体育好,在学校也颇受欢迎。
不过为人有些油滑,初中成绩还不错,到了高中却下滑得厉害。
周至第一次见到闫霄,就称他“三点水的朋友”,闫霄当时听不明白,周至就给他看了《倚天屠龙记》。
闫霄这才知道,《倚天屠龙记》里边有个海沙派,都是盐枭,被武当派二子称作“三点水的朋友”。
从此闫霄就成了武侠迷,周至有时候甚至觉得,搞不好就是自己的武侠小说启蒙,耽误了这娃。
闫霄见桌上摆着水果,抓起一个丢给方文玉,自己又抓起一个,笑着让出后面刚刚进门的两个女生:“等你好了再找你算账,来,先让原配安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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