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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国用有大局观,冯国胜能配合兄长,傅友德能打,郭兴会统兵……下面的将士,多数都要识字,要读书明理,要有非常高的素质。

彼时很多人都不明白,这是去打仗的,用得着这么精挑细选吗?

徐达和常遇春统领的北伐大军也没有这么麻烦啊!

一支偏师,竟然比主力还严格,你张希孟想什么呢?

若非张希孟的强大威望,还有老朱的绝对信任,根本就做不到这一点。

可是当他们开进了西域之后,一切都豁然开朗了。

张希孟的安排,简直神了。

单论起战斗力,这支偏师未必比徐达他们厉害多少……可是到了西域,打仗根本不占主要的,至多三成,甚至更少!

真正关键的是发展,建设,用一双手,在一片蛮荒之地,打造一个家园出来……在这时候,读书识字就显得尤为重要。

怎么修坎儿井,用什么方法,需要什么工具……这些事情,显然不是一个浑浑噩噩的人能做到的。

必须充分发挥每一个士兵的聪明才智,肯干活,还要会干活……

从这一天开始,中原各地的物资送到西域,冯国胜带领士兵,建立冶铁作坊,打造农具兵器,建风车舂米,引入纺织机器,处理羊毛,驼绒……收拢西域诸部,跟他们交朋友。

愿意服从大明的拉拢过来,不愿意听话的,就只能出兵讨伐。

建立规矩,保护商路,尤其是那些还愿意行走丝绸之路的商人,都要给予保护,要跟他们讲道理,宣扬大明的策略。

说来好玩,北平是最先用纺织机的,第二个竟然就是西域。

虽然他们规模远不如北平,但是这些人的意识绝对超前。

就这样,从大明立国,开始西征算起,十余年的光景,冯国胜在西域修建坎儿井一百有余。

引水灌溉面积超过八百万亩。

他们年产粮食三百万石,不光自己吃,还能拿出去卖。

豢养马匹十万,牛羊不计其数。

甚至他们还种了大片的葡萄,瓜果,他们还有酒厂,能出产质量极高的葡萄酒……他们还有玉器厂,出产品质极高的和田玉,玛瑙。

许多商贾到了西域之后,都会目瞪口呆,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那里是西域,分明是塞外江南!

吃一块哈密瓜,喝一杯葡萄酒,简直让人心旷神怡,物我两忘,几乎原地飞升!

太美了,太不可思议了!

哪怕是冯国胜自己回忆起来,也是跟做梦一样。

他们确实证明了人的力量可以多强大!

凡人之躯,比肩神明!

没错,我们就是让日月换新天的神!

“将士们,弟兄们,咱们不年轻了,十年生息,十年教训。到了算账的时候了!”冯国胜挥舞着拳头,兴奋说道:“此一战,彻底剿灭王保保,灭了北元,我们北边的压力就没有了。茫茫草原,都是我们的牧场。到了那时候,我们在哈密也建立纺织厂,比北平更大的纺织厂。我还要筹建一座学堂,一座顶级学堂。别人有的,我们也要有!”

“这一战之后,我们之中,很多人都要解甲归田,都要在这里生息繁衍。你们不少人都娶了妻子,生下孩子。总而言之一句话,为了大明,为了自己!”

“全军出发!”

冯国胜在哈密出师,一共兵马只有三万五千人,配属战马却高达七万匹,平均一人两匹。

这些久历风霜的战士,纷纷跳上战马,伴随着斑驳的大旗,苍凉的号角,毅然北上。

“吴先生,这一战之后,怕是就没有大元朝了吧?”有一个小战士,围着吴大头,笑呵呵道。

此时的吴大头,脑袋上的头发也半数花白,他捻着胡须,意味深长道:“早就该没了!”

这一路明军果断北上,他们的目的是袭击王保保的后路,截断蒙古西道诸王增员王保保的路,也切断王保保向西逃窜的路。

这是一柄尖刀,要的就是一个稳准狠。

冯国胜,傅友德,郭兴,邓愈,名将尽出。

由于西域明军以骑兵为主,运动如飞,速度极快……集结起来,效率远超王保保的估计,他是得到了消息,但他总觉得不会来这么快。

不管伱们几路来,我只一路去。

先击败三个小崽子,我就可以顺利收工。

再说直白点,也就死而无憾了。

王保保坐在马背上,巡视所有部下,心情大好。

“此战……必胜!”

王保保下令,全军出动,可就在这时候,突然一阵狂风袭来,漫天沙尘,弥漫而至,顷刻间笼罩了所有兵马。

王保保也不得不闭上眼睛,躲避风沙。

等风过去,王保保要重新上路,眼前的一幕让他的脸都黑了,那一杆他自己的大纛从中间折断,宛如断裂的骨头,触目惊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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